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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举办“美丽民权我的家”主题征文和演讲比

作者:admin文章来源:未知 点击数: 发布时间:2015-05-02 23:09 挑错

民教文〔2014〕74号
民权县教体局

关于举办“美丽民权我的家”主题征文和

演讲比赛的通知

各乡(镇)中心学校、县直各中小学:
  为广泛动员全县中小学生参与城乡环境综合整治,宣传环境保护理念,营造青少年关心美丽民权建设、关心爱护环境的良好氛围,县教体局决定在全县青少年学生中开展“美丽民权我的家”主题征文和演讲比赛。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征文和演讲主题
  美丽民权我的家
  二、征文和演讲比赛对象
  全县中小学生,分小学、中学两个组别。
  三、作品要求
  1、文章标题和演讲题目自拟,体裁不限。
    2、征文和演讲内容要紧扣主题,感情真挚朴素,内容积极向上,联系生活实际,叙事典型,形象生动。可围绕民权经济和社会的飞速发展、日新月异的城乡面貌、美丽的自然风光、悠久的人文历史、感人的突出事迹等抒发对民权的热爱之情。也可倡议环境保护、讲文明、讲礼仪、遵守社会公德、为建设美丽民权献计献策等。  
3、征文须本人原创,严禁抄袭和网上下载。文章字数要求,小学生在600字左右,中学生在1000字左右,诗词在10行以上。文章要用稿纸手写,要求字迹清楚,书写工整。稿件末尾请注明投稿人姓名、所在乡校、班级、指导老师及联系电话。
4、演讲比赛要用普通话,做到声情并茂,富有感染力,时间控制在7分钟以内。
  四、其他事项
  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,扎实开展好征文评选与演讲比赛活动,动员和组织学生踊跃参赛。
  2、比赛采取初评和复评相结合的方式。各乡校对本单位参赛作品和参赛选手进行初评,并于10月22日之前将评选出的优秀征文和演讲比赛选手报教体局教育股。
   3、本次征文和演讲比赛分别设一、二、三等奖。另设优秀辅导教师奖和优秀组织奖。

   4、演讲比赛时间:2014年10月24日上午八点;地点:县实验小学多媒体演播厅。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四年九月二十四日